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计量器具检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岩市监〔2020〕44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市计量所: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计量器具检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市监计量〔2020〕43号),现就做好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中计量器具检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计量技术机构应加强值班值守,开辟检定校准技术服务绿色通道,全力做好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不经省强检系统备案直接受理检定,减少流转环节,缩短检定校准时限,做到即收即检,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或校准。
二、加大对复工复产等企业的计量帮扶力度。对企业急需检定的计量器具开辟快捷通道,实时检测;主动对接口罩生产企业以及测温计量器具生产新建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计量难题,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对无法按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的,企业做好核查和评估,确认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符合相应要求后,可继续使用。
三、疫情防控期间,龙岩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收费按原标准减少50%收取。
四、计量标准器无法按时进行周期检定或校准的,全市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做好期间核查或者计量比对,在确保量值准确的情况下允许继续使用。
本通知执行至本次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