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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强检计量器具申报备案的通知
Date:2017/4/12 浏览人数:2034

        根据财政部财税 [2017]20号《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文件,龙岩市计量所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企业强检计量器具收费。根据《计量法》要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申报备案,所以请各企业下载附件中的《龙岩市计量所器具强制检定申报单》并按要求填写后,交由我所业务室备案。

附件:

2017年龙岩市计量所器具强制检定申报单.xls


版权所有:龙岩市计量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溪南路40号   电话:0597-2320147

龙岩市计量所实验楼(业务室) 地址:龙岩市溪畔路13号   电话:0597-236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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